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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變更北港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事業及財務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繳納回饋金補充規定」及發布實施日期,特此週知。

刊登日期:2020/4/28
發文日期:2020/4/28
發文字號:府城都一字第1093603571B號
主旨:公告本縣「變更北港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事業及財務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繳納回饋金補充規定」及發布實施日期,特此週知。
依據:「變更北港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事業及財務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第八章檢討後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第五點及第九章檢討後事業及財務計畫第三點第七款授權訂定。
公告事項公告: 「變更北港都市計畫(原「公一」公園用地變更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事業及財務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案」第八章檢討後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第五點及第九章檢討後事業及財務計畫第三點第七款授權訂定。一、本案自109年4月29日起發布實施(發布實施日即為生效日期)。
二、本案計畫書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處及本縣北港鎮公所。